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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花语里给我们的选择确实少

发表于2015-12-21


其实我们选择交定金就是为了占住房子,往往需要先交一万到两万元的定金。然后开发商给的时间少,就要一次性付款了,没有按揭贷款者一说,也就是说,很可能你的定金已经是给了人家了,人家是可以不退的。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我不记得我签过什么认购协议,只是这个定金告诉我是不退的,而且是只能全款。这样的选择未免也太少了。我只能选择交定金,然后买,或者不交定金,直接不买。不过,这样没有变通,真的好么?


发表于2015-12-21

这样不好不好

发表于2015-12-23

其实 如果有这些也比较的保险

发表于2015-12-23

人家就这样卖得房子  没法

发表于2015-12-23

要不就别买 

发表于2015-12-23
我是小高兴,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花语里给我们的选择确实少”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2-25
买品质房源, 加正商内购群,享受内部员工购房价。让你立省两个月工资。群号看名字。
发表于2015-12-28

给的少也没办法,谁让咱不是卖方

发表于2015-12-28

话语里也出这事

发表于2015-12-28

呵呵,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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