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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低首付风险

发表于2015-10-21
一些开发商在售房时声称能够“低首付”“零首付”,一些购房者也因此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此类行为往往埋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方面,此种“零首 付”“低首付”方式,本质是由开发商或房产中介通过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以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这种方式并不能改善购房者资金短缺的现 状,还需要借助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另一方面,这种“低首付”“零首 付”的购房方式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一旦开发商及地产中介等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在依法维权方面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发表于2015-10-21

确实吓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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