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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正式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实施细则出台

发表于2011-05-28

大河报

今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即日起实行一套一标价,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5月12日,发改委再发通知,强调对检查中发现房企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每套处以5000元罚款。

昨天,省发改委正式公布《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5月底至6月初,全省物价部门将展开拉网式检查,对于商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行为,逮到一个处罚一个。当天,郑州市物价局专门召开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现场会”,召集多家房地产企业相关人员开会,提醒房地产企业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政策。

现象:售楼部“明码标价”遮遮掩掩

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已出台近一个月,近日,记者暗访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发现多数楼盘尚未彻底落实“明码标价”,往往只公布了楼房样式、坐落位置等,对房价、绿化率等重要信息,大多遮遮掩掩;即便有标志牌,也放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在经三路一家销售部,记者没有找到一房一价的公示信息。经询问,销售人员递过来一张每个户型的报价单。“我们正在进行一房一价的准备工作,过段时间才能做好公示牌。”

也有楼盘公示“一房一价”信息严重“缩水”。在郑东新区一家售楼中心,尽管公示着正在销售的房源,但车位的配比率、绿化率、已售房源信息等,现场都查询不到。

警告:我省部分房地产企业被责令整改

《河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制定者,省价格监管局社会监督室主任辛光林说:“召集多个房地产企业相关人员来开这个会,是为了给房地产企业提个醒,要把明码标价作为自觉行为来遵守。5月底到6月初,全省物价部门将开展巡查和重点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要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我省细则的亮点之一,是要求各商品房经营者要设立企业物价员,依法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的账簿、单据及其他资料等。

郑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郑德邦表示,在细则出台前,郑州市物价局组织了10个检查组对市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62家房地产企业,发现部分楼盘存在未能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一次性公开所有预售房源、未如实标示优惠折扣、未标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等问题。”对此物价局都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限期加以整改。

细则:“一房一价”标志牌必须醒目、真实、明确

我省《细则》提出,经营者应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无遮挡,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我省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商品房有望被列入 制止牟取暴利项目

国家正调研房地产市场成本

昨天,郑德邦在会上还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情况开展调研,准备综合考虑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外可借鉴的做法,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

他认为,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就是要使商品住房价格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包括合理的成本、合理的利润和合理的价格。

发表于2011-05-30

开发商不敢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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