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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上涨大势不变 下跌讨说法 “很傻很天真”

发表于2008-03-21
[转自搜狐]
近日在深州某房地产网站上,一则业主之间互相召集“同盟”,打算向前段时间大幅降价旗下楼盘的某知名开发商讨要差价补偿的帖子相当火爆。发帖者称,短短几个月内,该楼盘最新发售批次,比前两期单位价格下降数千元,导致同样面积的房子,老业主比新业主多付数十万元。 

辛辛苦苦攒了多年的血汗钱,凭空之间就无故“蒸发”几十万,业主们的心态可以同情,在网上发帖抱怨两句也无可厚非。但若真的要以房价下跌为由,找开发商 “讨说法”,补偿差价甚至付诸诉讼找回损失,有这样想法的业主“很傻很天真”,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准则。
发表于2008-03-21
2007年10月之后,随着“房贷新政”及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珠三角地区,在经历了前半年的飙升后楼市“急转弯”,房价出现较大的降幅,前期购房的一些业主确实出现了较大的“账面亏损”。但期望向开发商“讨说法”的人至少存在两大误区:第一,开发商单方面从来不是楼市降价的推动力,所有的涨跌都是当前市场博弈下的客观反映;第二,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保障房地产价值只升不跌,也几乎没有任何购房合同能够从契约的角度保障购房者只赚不亏。
发表于2008-03-21
作为企业的开发商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哪怕是再多的人对高高在上的房价只能“仰望”,只要房子能够被少数富人买走,开发商就绝对不会降价或推出优惠。在这一轮宏观调控中,不知有多少开发商因为前期拍下的“天价土地”进退维谷,房价的下降是市场经济规律左右下开发商的利润回归,这绝不是他们期望看到的结果。 


“讨说法”的老业主们显然没有弄清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格由商品的供需关系决定,而非生产者的成本决定---尤其在房地产这种最近两年来的“暴利”行业,更不可能想像开发商会以“成本定价”。
发表于2008-03-21
如果这些业主当时购房是用于投资,则更违背了作为投资者基本的职业素养,甚至与成都街头巷尾的麻将客们相比也多有不如---打麻将输了钱去找赢家“讨说法”,只会被旁人以“输不起”嗤之以鼻。反过来说,今天房价跌了,业主向开发商讨要“补偿”,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前房价涨了,开发商也可以向业主要“补偿”呢?房地产作为与股票相提并论的一种投资品,有涨必有跌,切记一句话:购房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发表于2008-03-21
事实上,暂时的跌价仅仅是对未来发展空间短期透支的一种理性释放,适当回归后的房地产市场将更加健康,从长期看,房地产资产稳步上涨的大趋势不会改变。 


拓展开来看,这样一则看似“很傻很天真”的新闻,实际上蕴涵着这样一个事实:虽然从去年以来关于“全民投资时代到来”的说法频频见诸媒体,但民众对投资市场的认识远远没能跟上高涨的投资热情---或许只有当这两者逐渐趋于平衡时,“全民投资时代”才算真正到来。
发表于2008-03-21
。。。。还涨。。
发表于2008-03-21
发表于2008-03-21
这怎么说。。。郑州的还能涨?
发表于2008-03-21
再涨就没法活了。。
发表于2008-03-21
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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