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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居住的建设用地只有70年,之后怎么办?

发表于2016-05-26
住宅用地70年,可是开发商拿地,再建设也要一定的年限,等到交房时,住宅使用年限小于70了。
《物权法》立法时,曾对70年到期后如何续期有非常激烈的讨论,但由于分歧过大,最后留下了一个很含糊的法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那续期是怎么续呢?那自动是怎么个意思呢?愁解。
发表于2016-05-26
就是,这也是个事
发表于2016-05-26
以后自动续费嘛
发表于2016-05-26
这也是个事
发表于2016-05-26
这也是个事
发表于2016-05-26
对啊,有些开发商拿到地,隔多久,才开始建
发表于2016-05-26
房子也是门学问啊
发表于2016-05-26
买房处处皆学问
发表于2016-05-26
深思啊
发表于2016-05-26
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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