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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后郑州房屋出租不备案 最多罚款1万元 租客:羊毛出在羊身上

发表于2015-07-09
标签:房屋租赁合同 管理办法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 郑州房屋 

 

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紫荆山公园举行《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大型宣传活动,宣布今后出租房屋要备案,不然要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记者昨天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郑州住宅登记备案户数为2.3万户,住宅租赁的备案率不到两成。

新规丨今后郑州房子出租不备案,最多罚款1万元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7月1日起,《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到省辖市或者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租赁房屋不备案,要被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新出台的政策,记者随机采访了租客,很多租客担心如果已查到没有备案罚款后,这些钱还是要租客来承担,现在郑州很多城中村还未拆迁,这些房子附近乱象丛生,治安管理差,长期处于放羊状态,所以如果一旦被查,势必损害房东的利益。

发表于2015-07-09

顶一下

发表于2015-07-09

可不是吗 房东可不傻

发表于2015-07-09

这他嘛要逼死人啊

发表于2015-07-09
可不是要逼疯
发表于2015-09-24
有几个备案的
发表于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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