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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居住年限和土地年限真的差别多

发表于2015-09-06

房屋的产权是属于您的,是没有年限的,房子的产权只能证明这套房子是归您所有,一般所说的房屋年限都是指是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40年或50年产权房,属于房地产开发中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是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的,开发商应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国土使用证号和使用年限。

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来说,房屋地实际居住年限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不一致,一般会有几年的差距,也就是说,一套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七十年,那么购房人实际上只能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权,有人称之为土地使用权缩水。而这个年限又是从土地的使用权取得的时间算起。

发表于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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