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11月郑州房价反弹创年内新高 销量再涨

发表于2014-12-11


经过连续的放松限购、限贷、降息等政策利好后,多地楼市持续火爆,成交量稳中有升,而成交均价更是告别多月来的“持续下行”,迎来“止跌回升”。对以刚需为主的郑州楼市而言,量价集体反弹意味着市场筑底成功。而在第三方分析人士看来,政策面的利好将有效促使积压的需求集中释放,从而有助于市场成交量回升。

数据

销量稳中有升

价格也再度反弹

第三方机构同致行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郑州市商品住宅供应63.8万㎡,同比下降51.1%,环比上升82.9%,而月内商品住宅共销售52.1万㎡,较上月略微上涨,环比上升6%,同比下降44.4%。商品住宅依然是供过于求的状态,供求比为1.22。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成交量的稳中有升,商品住宅的价格也再度反弹,本月成交价格8895元/㎡,较上月8818元/㎡上涨了77元/㎡,环比上升0.87%,同比上升13.75%,价格为年内新高。

数据同时显示,郑州市商品住宅市场的库存量在进入2014年下半年之后直线上升,供需矛盾加剧。自5月份开始,连续5个月供应处于高位,直至10月份,供求态势才略微有所缓和,但本月供应63.8万㎡,销售52.1万㎡,依然供过于求。

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判断房价走势,库存量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同致行监测数据显示,郑州市商品住宅整体库存量452.7万㎡,按照近3个月月均48.9万㎡的去化速度来看,去化需要9.3个月,较10月份8.3个月的去化周期有所上升,但较其他物业形态来说,商品住宅去化压力不大,库存量合理。

结构

刚需支撑楼市,后市成长可期

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商品住宅销售的主力军依然是80~90㎡面积段,本月共计销售18.93万㎡,较10月份16.89万㎡的销量增加了2.04万㎡,环比上涨12.1%,占全月销量的36.3%。此面积段本月销售均价8067元/㎡,和上月8057元/㎡的价格基本持平。此面积段为刚需客户置业的重点面积段,因此也基本为刚需项目。

成交结构数据再次印证了“刚需支撑楼市”的观点,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个刚需群体还有巨大后劲。

值得关注的是,郑州房地产市场的刚需购房群体不仅有本地客户,来自周边地市的买家也在不断增加。房价点评网(郑州)首席分析师赵爽表示,郑州房地产市场上有67%的购房者来自周边地市,“历年来不管政策、经济如何波动,郑州的市场表现基本稳定。主要是因为郑州是以刚需为主的城市,需求旺盛。各开发商的产品供应也是以刚需为主,投资和改善型的客户偏少,这是限购政策也难以引起市场大波动的主要原因。”

而在胡葆森等业界大佬眼里,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郑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省会城市,河南各地市有实力的购房者,都会首选在郑州买房,相对而言,需求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市场的前景可期。

分析

政策放松推动回暖,降息促进成交量回升

对于楼市的筑底回升,业界认为是大势所趋。从9月开始,政府每个月均有政策大招放出。9月限贷松绑,10月公积金新政,11月更是宣布2008年以来最大幅度降息。

分析称,随着限贷松绑,改善型需求释放,但银行基于成本考虑,并未出现大幅下调贷款利率的局面,“7折利率”在执行上更是“几无可能”,但新政依然鼓舞了很多购房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房者的预期,促进房产市场的成交。

同致行认为,相比起限贷政策偏重于改善型购房者,降息则是直接将矛头对准了市场的中坚力量——刚需。当然限贷松绑和本次降息形成叠加效应,对已还清购房贷款的改善型需求来说将大幅降低按揭成本,促使这部分需求持续入市,形成对楼市进一步托举的效应。

“一方面促使开发商加大推盘力度,整体供应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有实际需要的购房者的支付能力,对仍在观望的购房者的信心和预期会有莫大的提振,短期内前期积压的需求将会集中释放,从而有助于市场成交量的回升。”该分析人士称。

关注

土地市场回暖,开发商看好后市

随着市场的探底回升,对后市的信心也在加强,最明显的一个案例是土地市场的回暖。

从9月开始,万科、远洋等房企已经多次出手在一线城市拿地。信贷政策的松绑使得一线楼市已经出现了企稳的迹象,随着各类救市政策的出现,四季度部分房地产企业可能会进入土地市场期待抄底。另外,不少房企认为,一线城市土地市场竞争虽然激烈,但是与三、四线城市相比,风险仍然较低。

 土地市场向来是楼市的晴雨表,开发商的抢地热情高涨也证明他们对后市依然看好,这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更像是一个催促入市的信号,值得大家关注。



发表于2014-12-11

郑州这是想要哪样

发表于2014-12-11

房子都这么难卖了,还涨价

发表于2014-12-11

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发表于2014-12-11

发表于2014-12-12

这是真的要一直涨的节奏啊

发表于2014-12-16

发表于2014-12-23

发表于2014-12-26

发表于2014-12-3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