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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已买房屋仍被抵押银行 业主状告开发商索赔30万

发表于2011-12-23

花82万元买下了房子,却发现房子仍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协商赔偿无果下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

今年9月初,王女士相中东西湖区某楼盘一套面积约134平方米的房产,当月5日一次性付款82万,与开发商签合同买下此房。此后她因办理房产合同网签备案,多次致电售楼部,却被对方拖延。满腹狐疑下,她到房管部门查询结果得知,此房早在2010年底已被开发商用于工程款抵押,抵押期是两年。

9月15日,王女士再次找到售楼处时,对方承认所购房屋仍抵押在银行。气愤之下,她多次找开发商论理,但未能达成一致。王女士将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王认为开发商故意隐瞒房产真实情况,导致房屋产权存在瑕疵,要求认定购房合同无效退赔购房款并由开发商赔偿损失30万元。

记者前日与该楼盘开发商取得联系。公司负责此事的宫先生向记者坦承,公司在向王女士卖房时存在疏忽,因开盘时购房人太多,销售员未明确告知王女士房子仍存在抵押。随后于9月23日为此房解除了抵押,“比签合同晚了近20天,协商过程中我们也答应就这一疏忽担责,愿向王女士降价1。6万元,但被她拒绝”。

此案目前有待于法庭判决。

发表于2011-12-23
发表于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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